督导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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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23-10-18    点击量:


校督导的主要职责有:

一、评估公共础课、通识课程等课程质量。其中校督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2门次/人,退休校督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6门次/人;

二、巡查工科平台、文科平台、自然科学平台等大平台的运行情况;

三、督促学院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,包括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制定、质量保障队伍结构、质量保障机制运行等方面;

四、评估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,包括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师资、毕业设计、实习实践、学生发展等方面;

五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情调查、教情调查,每学年1-2次,深入了解在校生、毕业生、校友和教师关于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;

六、开展各项专题检查,包括每学年毕业设计检查5次以上、试卷抽查1次以上、教材检查1次以上等;

七、评阅学院自评估报告,每学年1次及以上;

八、参加校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,原则上每学年不得缺席1次以上;

九、参加学院本科人才培养会议,每学年1-2次,如培养方案的修订会等;

十、参加院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,每学年1-2次;

十一、校督导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骨干参加学校层面会议,如教书育人联席会议等;

十二、完成教书育人联席会及校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院督导的主要职责有:

一、督促学院加强院级质量保障能力建设、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,包括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师资、毕业设计、实习实践、学生发展等各个方面;

二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情调查、教情调查每学年1-2次,深入了解在校生、毕业生、校友和教师关于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;

三、开展各项专题检查,包括毕业设计抽查、试卷抽查、教材检查等,具体工作量由院督导委员会自行安排;

四、开展课堂教学听课工作,原则上应覆盖学院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;

五、参加院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,原则上每学年不得缺席1次以上;

六、参加学院本科人才培养会议,每学年1-2次,并邀请校督导共同参加,如培养方案的修订会等;

七、学院党委及院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